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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10年度非税票据年检的通知 |
| 来源: 时间:2010-4-14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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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加强非税收入票据管理,确保非税收入依法征收、规范管理,按照(常财发[2006]38号)的规定,经研究决定,我局将对本市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2010年度购领的财政票据进行年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检范围
在我局办理了《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以下简称《购领证》),2010年购领了非税收入票据或其他财政票据的市行政及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简称单位)。
二、送检时间和地点
单位送检时间为2011年3月15日——4月22日。
地点:津市市政务中心四楼非税局窗口
联系电话:4240159
联系人: 汪华 罗蔚
三、年检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票据管理制度,按规定办理票据的购领、核销手续。
2、是否按规定保管票据和购领证。
3、是否按规定使用票据。
4、收取的非税收入款项是否按规定及时足额缴入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
四、年检时应提交的资料
1、《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
2、加盖公章的《2010年度津市市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津市市非税局财政票据核销明细表》(见附件1-2),打印纸张规格为A4。
3、2010年年检后的《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单位《收费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收费文件复印件及协会章程复印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5、如收费项目或票据类别发生新变化的单位,需另提供《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审批表》和《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
附件:
1、2010年度津市市财政票据年检情况表.doc
2、2010年度津市市非税局财政票据核销明细表.xls
3、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购领证审批表.doc
4、用票单位基本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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