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嘉山工业新区财政所:
为了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进一步规范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经研究,特制定《津市市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津市市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实施方案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
附件
津市市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
实 施 方 案
为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规范乡村财政财务收支行为,提高乡镇(街道)财政保障能力和管理水平,根据《财政部关于发挥乡镇财政职能作用加强财政预算管理的意见》(财预(2008)406号)以及《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的重要性
按照公共财政的发展要求,围绕农村稳定、改革、发展大局,针对当前乡村财政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预算约束不强、支出管理不严、财政监督缺失、基础工作薄弱等问题,全面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对于规范乡村收支行为,增强乡镇(街道)财政调控能力,发展农村经济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落实科学发展观,逐步构建城乡公共财政体系;二是有利于提高乡村财政财务管理质量;三是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财政监管机制;四是有利于全面提升乡镇财政队伍整体素质。
二、把握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逐步完善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将各乡镇(街道)及村、站的财务收支全部纳入管理范围,进一步规范资金分配秩序,强化收支监管,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办法。
(二)坚持乡财市管乡用、村(站)帐乡代理的原则。坚持实行乡财市管乡用、村(站)帐乡代理财务管理模式,村(站)账统一由财政所进行代理。
(三)坚持把握关键、规范操作的原则。紧紧把握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编制、执行、支出方式监管、非税收入征管及村(站)资金乡代管等关键工作和薄弱环节,制定工作措施,完善管理制度,严格收支行为,规范操作程序。
(四)坚持协调配合、强化监督的原则。加强与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的协调配合,严格执行现行财政体制和各项财务监管制度,要求加强收支分配管理,各乡镇(街道)财政所负责本乡镇(街道)财权事权范围内的财政收支监管,市直相关部门和单位依据职能职责加强财务监管,增强乡镇(街道)财政收支活动透明度,严控乡村两级债务,使乡村两级财政财务收支过程处于有效的监督管理之下,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明确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推行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就是以乡村两级所属资金资产为主要管理内容,以其信息流、资金流为管理主线,以乡镇财税信息网络和相关软件平台为基础,依托于制度建设、程序规范、全程跟踪、效绩考核等手段,来确保实现全面、精准、细致、规范、高效管理,因此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一)规范乡镇(街道)财政预算管理,建立完善乡镇(街道)预算编制审批备案制度。各乡镇(街道)科学测算预算内外资金收入与支出,严格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原则、内容和程序,采取“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支出按项目”的办法,编制完整规范的乡镇(街道)财政综合预算,经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同级人大批准后报市财政备案。保运转、保平衡、保重点建设项目后仍有财力节余的乡镇(街道),在编制预算时一并编制乡镇(街道)偿债预算,村、站纳入乡镇(街道)综合预算。市财政部门指导乡镇(街道)编制和执行预算,深化财政预算管理制度改革。
(二)加强乡村各类支出管理。结合乡村实际,按照全市制定的统一的支出范围、统一的定额标准、统一的财务核算制度,做到乡镇(街道)支出执行按预算、追加支出按程序审批,确保乡村支出有据可依,财务核算规范透明,审批制度约束有力。加强原始支出凭证合法性的审核,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开支坚决不予入账。乡村工作人员津补贴发放,按市委、市政府有关规范津补贴发放要求,清理规范发放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乡村公用支出,严格落实年度招待费限额管理、公务车定点维修、机关文印等规章制度,积极推广应用公务卡,切实降低乡镇(街道)“人、车、会议、招待”等非生产型支出;专项资金实行“专人、专户、专账”管理,确保专款专用。
(三)落实乡村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摸底调查乡村各类非税收入范围、类别及规模,明确非税收入入库程序,将乡村自筹资金、代收款项、辖区内上交管理费(承包费)及其他非税收入全部统一纳入财政监管。全面清理乡村票据,实行“限量供应,按月核销,票款同行,以票控费,应收尽收”,坚决杜绝乡村坐收坐支、乱收费等行为。
(四)加强乡村级债权债务管理。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发生新的乡村债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05〕39号)规定,加强乡村级债权债务管理,严禁因举债建设新增债务。各乡镇(街道)要以2005年12月底的债权债务金额为基数,全面清理锁定债权债务,对呆死账进行核定及账务调整,分门别类建立完整的债权债务登记台账。要加大债权清收力度,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清收单位和个人借款,将清收回来的资金用于偿还债务,不得挪作他用。对村级债务,要在原清理锁定的基础上,区别轻重缓急,多管齐下,实行“一债一策”,优先化解与农民利益直接相关、基层矛盾比较集中的债务,优先化解因公益事业建设而形成的个人债务。
(五)全面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坚持抓好村帐乡代理工作,健全完善村级民主理财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村级财务审计制度,实现农村会计管理制度化、财务收支公开化、财务监督民主化、财务核算电算化。
(六)认真落实惠农补贴发放工作。乡镇街道财政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惠农补贴对象的申报、认定、审核、公示、录入等工作,并建立一整套可行的发放程序和制度,确保基础数据完整、准确。要做到资金发放“一卡通”,工作办结“一站式”。要加大专项检查督促力度,严格执行“四个严禁”,即严禁以任何理由扣押农民个人“一卡通”存折,严禁乡村干部统一代领补贴资金,严禁用农民补贴资金抵扣各种费用,严禁虚报冒领套取国家补贴资金。
(七)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加大对专项资金的监督管理力度,分清资金渠道和支出项目、用途,全面掌握有关专项资金的政策、额度、项目要求等,从项目的论证、立项、申报,再到工程的验收、资金的拨付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监督。重大支出项目和集中采购专项资金,实行市级专项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已纳入政府采购目录的专项资金支出项目,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重大支出项目按规定实行投资评审,提高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八)加强财政资金安全管理。建立权责明晰的岗位责任制,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财务管理岗位,明确各岗位操作权限,不得使用临时人员从事财政资金拨款管理工作。建立完善财政资金管理制度,健全内部核算监督制约机制,严格资金拨付审核,加强印鉴、票据使用管理,强化会计核算,完善对账和审核制度,严格防止违规操作,建立健全科学规范、监督制衡、管理有序的财政资金管理规程和运行程序,保障财政资金拨付和使用安全、高效、便捷。
四、切实抓好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组建班子、加强领导。为加快推进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杨亚雄任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周枭任副组长,胡碧洪、刘爱龙、傅熹、汪媛萍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政策宣传、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分步实施,狠抓落实。为了确保精细化管理工作顺利开展,我市分四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3月21日—4月21日)主要是深入乡镇、搞好调研;制定方案、搞好发动。
第二阶段(4月22日—4月30日)按要求狠抓落实。
第三阶段(5月1日—11月30日)检查督导、解决具体问题。
第四阶段(12月1—12月31日)总结考核。
(三)部门配合、整体联动。乡村财政财务精细化管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局属各部门一定要密切配合,全力支持,严禁设障,确保取得实效。
二○○九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