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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作任务职责 |
| 来源: 时间:2010-4-14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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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财政局系津市市人民政府综合管理全市财政的工作机构。
建立初期,主管首脑机关和全市文教卫等战线干部职工的工资发放,开源节流,编制预决算,扶植地方工业,清产核资,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和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等。
进入70年代,其工作任务逐步繁重,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编制地方财政预算,并保证收入计划的顺利完成;配合税务部门组织农业税、契税及其他各税及时足额入库;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搞好国民经济综合平衡;加强预算单位财政监督,保证事业发展,用好管好国家资金;加强国营企业财务管理,促进正确核算,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发展生产;配合审计、纪检等有关部门,检查和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典型案件;定期开展全市范围内的财务、税收大检查,支持广大财政干部和财会人员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等。
自90年代以来,津市财政局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职能转变以加强宏观调控、理顺分配关系、拓宽理财领域、管好国有资产、强化财政监督等为重点,具体职能为:贯彻执行国家统一的财政税收方针、政策及国家、省、常德市的有关法令、条例及财务制度;研究制定全市财政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财政计划及年度财政预算草案、决算;参与全市经济决策和管理;管理和监督全市各项财政收入;负责直属机关单位的行政事业性、专项收入的征收管理;管理全市基本建设拨款;管理和指导全市会计工作,保障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监督各乡镇、街道财政收支和各部门的财务活动,处理违反财经纪律的案件;组织开展全市的财政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研究制定本市的债务和证券政策及有关规定。
2002年4月2日,市政府对市财政局的职能又作了适当调查:
(一)划入的职能:①原市国有资产管理局承担的职能;②原市审计局承担的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的职能;③原市房改办承担的监督管理住房公积金的职能;④原市政府农村办承担的指导管理农业综合开发的职能;⑤原市人民政府承担的彩票发行与财务监督职能。
(二)划出的职能:将农业税征收管理职能划入农业税征收管理局。
(三)转变的职能:改进预算制度,强化预算约束,建立规范的预算制度、执行与监督体系,逐步实行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实行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强化财务监督措施,负责会计委派工作,实行市直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改革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管理办法,建立工资统发制度;改革国有企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减少具体审批事项,扩大事业单位管理自主权。其职责共16条(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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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办:津市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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