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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财政局机关工作大事记(2001年-2002年)
来源: 时间:2010-4-14 点击: 评论:
 

2001

116,市委、市政府发出表彰通报。财政局为全市上年度目标管理先进单位,贺家泽记三等功,简星云、滕小平等22名同志获嘉奖。

228,常德市编办[2001]17号文件,作出“关于成立津市市农业税征收管理局”的批复,定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津市财政局管理。

315,常德市财政局发出通报,表彰津市市财政局等单位为“三·五”普法工作先进单位。

415,市政府发出关于表彰2001年城市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授予津市财政局为园林绿化先进单位称号。

416,省委书记杨正午、省长储波前来视察津市的农村税费改革。

425,印发《津市市财政局制度汇编》的通知,要求全体干部职工对48种规章制度认真学习,严格遵守。

5月,朱传勇同志撰写的“改革农税征管体制,巩固税费改革成果”一文,参予了在安徽召开的全国农村税费改革经验交流会,并被《乡镇财政》刊发。

同日,常德市召开收费征管体制改革总结表彰会,我市的典型发言《加强票据管理,规范收费源头》受到好评并被《常德通讯》、《常德日报》全文刊发,《湖南财政动态》向全省推介。

54,共青团常德市委授予吴乐同志为常德市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

518,印发《关于开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从522起,用10天时间按照学习培训、对照检查、整改提高三个阶段进行。为加强对学习的领导,成立三个代表学教活动领导小组,周向阳任组长,卜茂万、夏刚任副组长,蔡德习、吴瑞湘、封生富、黄利华为成员。

69,市总工会津工组字[201]31号文件,同意津市市财政局工会委员会由黄利华、顾新元、王智珺、韩绍军、罗尉等五名同志组成,黄利华任主席,顾新元任副主席。

86,省《农村税费改革简报》第9期以“农村税费改革使津市农村面貌焕然一新”为题,全而介绍津市农税改革的基本经验与效果。

9月,中央电视台在《新闻联播》节目头条要闻对津市税费改革报导了近5分钟。

10月,全省会计委派制试点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长沙召开,市长邓德林到会作了《积极探索,勇于突破,稳步推进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典型发言,我市的经验在全省推介。

1220,省财政厅、省农村税费改革办发出“关于奖励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县市工作经费的通知”,称:三个试点县市改革试点工作均符合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达到预期的目的,基本合格。农村税改领导小组决定给予通报表扬,并奖励三个试点县市工作经费各100万元。

是年,《中国财经报》对津市的税费改革分4次作了系列报导,《湖南内参》分5次作了全面、系统的报导,湖南电视台对津市的农村税费改革作了3次系列报导,《乡村发现》还制作了2组专题节目,《湖南日报》头版头条报导了2次,常德电视台报导了40次。卜茂万、张友明、庹登满撰写的《农村税费改革中农业税的确定》的理论文章,先后被《时代财会》、《常德通讯》等报刊发表,省《农村税改简报》第12期也全文刊登,朱传勇同志撰写的《完善农税征管体制的思考》、《津市市突出五个重点狠抓农业税春征》、《棠华乡消化村级任务实行“五讲八法”》等文章在《湖南财政动态》刊发。

2002

130,市财政局、人事局、农经局、农税局联合以津财农税[2002]13号文件,发出“关于对张传友等不称职农税征管员予以淘汰的决定”,称:根据市委有关文件及财政局农税工作管理办法精神,研究决定:对张传友、马金林二同志从11起予以解聘;对汤宏生、杜罡二同志从11起给予留用察看一年的处分,并下浮基本工资20%,一年后根据其工作表现决定解聘或恢复。

225,津市财政局被评为全市上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单位,受到市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的通报表彰。

320,市委津干[2002]12号文件,罗成模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夏刚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职务;沈立杰任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卜茂万任党组副书记。

42,市政府办津政发[2002]15号文件,对财政局的性质、职能、内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等作出明确规定。

417,市政府津政干[2002]1号文件,罗成模、滕小平、夏刚任财政局副局长;免去夏刚监察室主任和滕小平的国资管理局局长职务;沈立杰任监察室主任;黄利华任收费局局长;免去简星云的收费局局长职务;卜茂万任农税局局长,免去财政局副局长职务;何德祺任农税局副局长;封生富任农税局副局长,免去其财政局副局长职务。

同日,市总工会津工组字[2002]7号文件,同意津市财政局工会委员会由简星云、陈淑兰、王智珺、罗尉、傅熹五同志组成,简星云任主席,陈淑兰任副主席。

426,市委组织部津组干[2002]3号文件,高毅同志任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52,市纪委、组织部、财政局等七部门以津纪发字[2002]2号文件,联合发出《关于规范乡()以及站、所、村级财务管理若干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5月,《中国财政》第三期刊登了朱传勇同志的调研文章《消化乡村债务,确保税费改革成功》。

618,市编委津编发[2002]12号文件,发出“关于重新核定乡镇、街道财政机构人员编制的通知”:一、核定乡镇财税所、街道财政所行政编制39名,另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1名;二、相应核销原乡镇财税所事业编制34名,街道财政所事业编制16名。

620,全国“财政改革经验交流暨办公室工作会议”在北京国家会计学院隆重召开,我市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大会典型材料110多个,我市的典型材料《我们是如何消化乡村债务的》成为上台发言的12个材料之一,并被《经济日报》、《中国财经报》等国家级大报选载。

626,市委组织部津组干[2002]7号文件,龚德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免去吴瑞湘、夏刚二同志的市财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84,原市财政局局长李德正同志病逝,享年73岁。

9月,朱传勇同志撰写的长管调研文章《农村税费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被《时代财会》用了5页的版面全文刊登。

1010,市委津干[2002]49号文件,免去卜茂万同志财政局党组副书记、成员职务。

同日,市委组织部津组干[2002]11号文件,朱传协同志任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

101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财政部人发[2002]113号文件作出关于表彰全国财政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津市市财政局卜茂万同志被授予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工作者称号。

1018,市政府津政干[2002]8号文件,蔡德习同志兼任农税局局长,免去卜茂万同志的农税局局长职务。

116,周向阳同志当选为常德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127,津市市财政局预算股被常德市青年职工工委授予“青年文明单位”称号。

1128,市编委津编办[2002]3号文件,同意成立国库股,为市财政局内设股级机构,与预算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

1223,市委津干函[2002]11号文件,同意市财政局刘年满同志按正科级待遇。

同日,市委津干函[2002]9号文件,同意曾祥万同志任市财政局主任科员;陈方友同志为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科员。

年底,卜茂万同志被推选为常德市“十大新闻人物”。

是年,朱传勇同志撰写的《津市市税费改革中运用加减法确保教育运传》、《津市市财政局着力完善七项机制》被《湖南财政动态》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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