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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市市财政局2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来源: 时间:2010-5-13 点击: 评论:

为高质量完成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任务,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根据“归口管理、分工负责”的办理原则,制定20010年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是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社会和谐,充分尊重人民群众参政议政权力的重要体现,是确保执政为民的重要前提,是实行科学、民主决策的重要途径,更是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应尽职责。因此,我们必须站在加强政治文明建设的高度,不断增强公仆意识、法制意识和民主意识,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确保代表委员满意、各级领导满意、人民群众满意。

二、组织领导

成立财政局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周枭同志任组长,夏刚同志任副组长,其它局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传勇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潘小平同志为专干,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工作人员。

三、工作责任

今年市政府交给我局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共11件(其中建议9件、提案2件,全部为主办件),按建议、提案内容和局属各部门的职能,将办理任务分解到相关部门(见附件一),由责任部门负责人按要求办理到位,分管领导负责按要求督办到位。办公室要按照建议、提案办理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办理工作的指导、催办工作。

四、工作步骤

1、各部门要在425前完成情况调查,准确掌握建议提案的症结,拿出具体的承办方案。

2531前,与相关代表、委员见面协商,按承办方案办理到位。

3615前,将办理回复送达代表、委员,并将征询意见表报办公室,。

4910前,向市政府办报送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1、督办领导和责任部门必须就办理工作上门征求相关代表、委员的意见,不准走过场。

2、全局各部门对建议、提案的办理工作要积极配合,能及时办理的必须迅速办理到位;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认真向代表、委员作好解释工作,取得代表、委员的理解。

3、承办部门形成的答复意见,要有政策依据,符合实际情况,不说大话、空话,切忌答非所问、敷衍应付。

4、办理回复要按规定格式打印(见附件二、三),按时、按程序报送到位,对委员、代表不满意的答复,必须认真研究后重新办理、重新答复,确保满意率达到100%

 

 

 

二○一0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一

2010年度建议、提案办理责任划分表

 

 

 

 

 

 

编号

         

       

承办

部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32

关于解决学校教师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经费的建议

沈海涛

保河堤

中学

15873645158

社保股

34

关于高中退休教师绩效工资由政府全额拨给的建议

陈国涛

津市一中

13786628740

文行股

35

关于增加高中教师绩效工资政府投入比例的建议

陈国涛

津市一中

13786628740

文行股

37

关于非义务教育与义务教育退休教师津补贴财政部分标准一致的建议

刘莉

职教集团

13517360920

文行股

39

关于提高社区事业编制退休人员待遇的建议

王承菊

三办汤家湖社区

13135069803

综合股

77

关于增加新洲镇社区工作经费的建议

王怀满

何祖业

新洲镇

政府

13825191018

乡财局

78

关于增加乡镇社区居委会经费拨款的建议

杨才香

渡口文昌阁居委会

13017262905

乡财局

85

关于增加人民陪审员工作经费的建议

毛娟

计生局

15873634342

文行股

1

关于将津市澧水大桥养护维修经费纳入政府预算的建议

谢朝艮

肖举茂

张帮华

市人大

13974238858

经建股

043

关于切实减轻学校负担,把教育强市做实的提案

余仁辉

保河堤

镇中学

13974263828

社保股

087

关于采取强有力措施,促进我市职业教育发展的提案

廖伦荣

职教集团

13973602210

文行股

 

 

附件二

回复市人大代表建议办文格式

签发人:

  别:

 

津市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第    号建议的回复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                        的建议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         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单位公单)

                          二○一0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名)

承办单位联系人: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此回复件送每名建议人1份、市人大联工委2份)

附件三

回复市政协委员提案办文格式

签发人:

  别:

 

津市市人民政府

关于对市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    号提案的回复

 

          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                        的提案收悉,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由         具体承办,现回复如下:

 

 

(单位公章)

                           二○一○年   

 

承办单位负责人:(签名)

承办单位联系人:

承办单位联系电话:

(此回复件送每名提案人1份、市政协提案委2份)

 

附件四

建议、提案办复情况征询意见表

 

建议或提案

     

 

代表

委员

姓名

 

单位

 

建议或提案

     

 

承办单位

 

回复评估

 

 

基本满意

 

不满意

 

 

备注

1、此表请承办单位寄建议人或提案人2份。

2、请代表或委员收到承办单位的回复后,将此表分别寄市政府督查室和市人大联工委或市政协提案委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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