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第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我中心对津市市工业新区团湖、杉堰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预算进行了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津市工业新区团湖、杉堰安置点基础设施工程
2、工程概况:津市市工业新区团湖、杉堰安置点基础设施主要施工内容包括:土方开挖约20万立方米、20厘米C30道路约1.5万平方米、排水管道约1760米等。
3、资金来源:银行融资
二、评审依据
1、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预算书;
2、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3、湘建价[2009]396号《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湘建价[2007]403号、湘建价[2009]3号;
5、常德市二0一0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通知和本地市场询价。
三、评审中的问题及说明
1、人工单价按装饰58元/工日,其它按50元/工日计算;
2、土方单价暂按运距2公里以内评审,工程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和运距参照工业园土方单价进行结算评审;
3、M7.5水泥砂浆砌片石挡土墙按D2-327计价;
4、该工程未报送施工图等设计文件,工程量暂按建设方报送量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评审;
5、涉及工程变更的项目必须征得评审中心同意后实施,重大隐蔽工程实施前必须及时通知评审中心;
6、参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计价后,下浮8个百分点(人工费不下浮)作为本次评审的工程投资招标和合同签订的上限值。
四、评审结果
该项工程送审金额5,919,610元,审定金额4,377,382.16元,审减金额1,542,227.84元,审减率为26.05%。
二O一0年六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