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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报告公示[2010] 结078号 |
| 来源: 时间:2010-7-13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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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第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我中心对津市市灵泉镇小康示范区陈九堰周边绿化工程结算进行了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灵泉镇小康示范区陈九堰周边绿化工程
2、工程概况:陈九堰新建公路两边绿化,陈九堰至茶山岗补载苗木,农家宾馆及停车场周边绿化工程等。
3、资金来源:自筹
二、评审依据
1、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图纸、现场签证单及合同文件;
2、《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及相应取费标准;
3、湘建价(2007)402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湘建价(2007)403号、湘建价(2009)3号;
5、常德市二00九年第五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通知和本地市场询价;
三、评审中的问题及说明
1人工工资单价按综合人工工资46元/工日,装饰人工工资49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按建设方相关人员复核及踏勘评审;
3、部分工程量偏多,予以核减;
4、部分苗木规格偏小,价格予以调减;
5、种植土单价过高,按预算评审予以调减;
6、苗木运输费用不另计取;
7、参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预算外部分按《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计价后,下浮8个百分点评审。
四、评审结果
该项工程送审金额1,131,076.11元,审定金额953,696.83元,审减金额177,379.28元,审减率为15.68%。
二O一0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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