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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津市市财政局关于完善各类文件发送办法的通知 |
| 来源: 时间:2010-7-22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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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属各部门:
按照省财政厅规范各类简报、内刊发送的模式,为了节约办公经费,提高工作效率,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8月1日起对各类文件发送方式予以进一步改革完善,希各部门根据指定的发送渠道,对各类文件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1、正式文件。“津财发”、“津财通”字号类文件,一律在本局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本局文件”子栏目发布,纸质件只发直接相关的领导和部门。
2、财政信息。在本局网站“财政动态”栏目的“财政信息”子栏目发布,纸质件一般只送有关领导和领导部门。
3、中心工作方案、日常工作要求和安排文件。一般在本局网站“财政动态”栏目“公示公告”子栏目发布,纸质件只送直接负责任的部门和领导。
4、“政策追踪”简报。在本局网站“财政动态”栏目、“财政信息”子栏目发布,纸质件只送争资业务股室和领导。
5、通报。督查督办、考勤出勤检查、卫生、车辆、经费、作风纪律等通报均在内网发布,纸制件只发直接、具体相关联的部门和领导。
6、工作要点。继续以纸质件发各部门、局领导,同时在本局网站“财政动态”栏目的“工作要点”子栏目发布。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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