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财政业务 >> 投资评审 >> 正文 |
| 预算报告公示[2010]预095号 |
| 来源: 时间:2010-8-24 点击: 评论:
|
|
|
津市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第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我中心对的津市市孟姜女大道挡土墙重建工程预算进行了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津市市孟姜女大道挡土墙重建工程
2、工程概况:该挡土墙重建工程位于金鱼岭,毛石挡土墙73m长、2m宽、7.56m高(含基础深度);山顶砌130m长600*600截水沟;73m原毛石挡土墙拆除;60m山坡削坡后更换0.5m深种植土。
3、资金来源:政府筹资
二、评审依据
1、建设单位报送的施工示意图、预算书;
2、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3、湘建价(2009)396号——《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常德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二○一○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及本地市场询价。
三、评审中的问题及说明
1、人工单价按装饰58元/工日,其它按50元/工日计算;
2、①沉降缝送审工程量多算,予以核减;②预算评审其他工程量暂按建设方报送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实际工程量进行结算评审;
3、回填土单价按孟姜女大道评审价暂估,结算时按结算;
4、涉及项目的工程变更和重大隐蔽工程实施前必须及时通知评审中心;
5、参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按《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计价后,下浮5个百分点(人工费不下浮)作为本次评审的工程投资招标和合同签订的上限值。
四、评审结果
该项工程送审金额1,467,269.09元,审定金额1,259,502.12元,审减金额207,766.97元,审减率为14.16%。
二○一○年七月十五日
|
|
|
|
| |
| |
|
|
|
|
|
|
|
版权所有:津市市财政局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转载
主 办:津市市财政局
技术支持:津市市财政局信息中心
地址:津市市北大二路199号 电话:0736-4223345 传真:0736-4223345 邮箱:pxp4222310@tom.com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