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第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我中心对津市市棠华乡政府机关维修改造工程预算进行了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津市市棠华乡政府机关维修改造工程
2、工程概况:棠华乡政府机关维修改造工程包括宿舍楼改造、水文队改造、食堂改造、财政所改造、办公楼改造工程。施工改造内容为室外墙漆或外墙砖(办公楼)、室内仿瓷、地面砖、成品木门扇、塑钢窗、门窗套及油漆等。
3、资金来源:常德财政局拨款20万元,其余地方自筹
二、评审依据
1、建设单位报送的预算书、施工图;
2、湘建价(2009)406号——《关于颁发湖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的通知》;
3、湘建价(2009)396号——《关于发布2010年湖南省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常德市造价管理站发布的二○一○年第二期建设工程材料信息价格及本地市场询价。
三、评审中的问题及说明
1、综合人工工资50元/工日,装饰人工工资58元/工日;
2、室内墙面装饰按仿瓷评审,乳胶漆重复计算,予以核减;
3、食堂、财政所瓦屋面水泥砂浆找平层设计不明,予以核减;
4、食堂、财政所屋面卷材按一层油毡计算;
5、塑钢窗暂按中空玻璃窗评审,竣工后按实结算评审;
6、本预算评审不含院内绿化改造工程;
7、预算评审根据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常政办函(2006)44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除人工工资外下浮6%后作为本次评审的工程投资招标控制上限值。
四、评审结果
该项工程送审金额1,166,643.77元,审定金额767,346.06元,审减金额399,297.71元,审减率为34.23%。
二○一○年六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