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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算报告公示[2010]结102号 |
| 来源: 时间:2010-8-24 点击: 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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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财政部财建2009第648号《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定》,我中心对津市市襄阳街派出所办公楼、辅助用房及附属等工程结算进行了评审,现公示如下:
一、工程简介
1、工程名称:新建津市市襄阳街派出所工程
2、工程概况:该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新建840.78平方米三层砖混结构办公楼工程,新建481平方米二层砖混结构辅助用房、围墙、室外亮化等附属工程及增加工程等。
3、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二、评审依据
1、建设单位报送的工程结算书及设计变更、签证;
2、《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
3、湘建价(2007)402号《关于发布湖南省各市州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4、湘建价(2007)403号、湘建价(2009)3号;
5、常德市二00九年第五期建设工程材料价格通知和本地市场询价。
6、津财审[2008]预8号、津财审[2009]预131号
三、评审中的问题及说明
1、人工单价按装饰49元/工日,其它按46元/工日计算;
2、合同内部分增加工程量无计量依据,予以核减;清单单价参照预算评审清单单价计价;
3、增加部分工程量按建设单位报送的签证工程量进行评审;铝扣板等部分工程量偏多,予以核减;
4、参照常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投资评审工作的通知》(常政办函【2006】4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工程增加部分按《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标准》计价后,预算评审外部分下浮5%(人工费不下浮)。
四、评审结果
该项工程送审金额2,179,476.80元,审定金额1,887,898.64元,审减金额291,578.16元,审减率为13.38%。
二O一O年七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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